2007年10月10日 星期三

板橋致理學院旁建華營區房屋買賣討論

辦理情形:1軍眷住宅之定義: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修例所興建之住宅,配售對象為原眷戶或其子女。2部份軍眷住宅座落地點良好,市場性佳如主題所說建華新村等3軍眷住宅轉售限制: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修例等24條規定,配售戶自取得五年內不得出售房地。且國防部95年5月1日勁勢字第0950006189號函釋,該所有權人以信託約定管理、運用信託行為,可協助決上述相關問題。4買賣交易所遭遇問題:買方價金及房地產產權取得有數年之時間落差,且該期間賣方死亡,繼承等因素將影響買方取得房地產權(如賣方或繼承人不配合用印或出具印鑑證明)。5金融及仲介現行做法A貸款成數較一般房貸為低約6-7成,保留一成價金於產權移轉後交B全體繼承人均須簽約C另行簽訂租賃契約,前述辦理過程繁複,且仍無法保障交易安全,賣方於出售時無法取得全部價金,買方仍須擔心日後無法順利取得產權。解決方案:架構信託機制,將買賣雙方應給付之買賣價金及軍眷住宅信託予銀行,由銀行依買方及賣方所簽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,以屢行軍眷住宅買賣價金之給付義務與產權完成過戶為目的,而對信託財產進行之管理處分。待續`````````

0 意見: